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16)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 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 。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
5、3集团总部经理级 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 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 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 。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
5、4集团总部副总级 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
5、6员工请产假务必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务必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 。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 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 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 。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 。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 。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职责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 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 。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
7、4如确因工作需要贴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
7、4、2务必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