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参考6篇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
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由www.smesun.com整理]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带给病历摘要 。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
会诊制度 二:
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 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