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参考6篇( 四 )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 。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
会诊制度 四:
会诊制度
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
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
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
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 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 。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