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份协议书如何写?( 五 )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 ,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 , 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 , 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 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 , 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 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 。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 , 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 , 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 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 , 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如有亏损 ,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 , 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 , 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 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 , 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 , 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 , 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 , 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 , 可按退伙处理 , 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其行为无效 ,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 , 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 , 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 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 , 如协商不成 , 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
第十五条 其它
(一)经协商一致 , 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 ,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