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15)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 , 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 , 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
2.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 , 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 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 。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 , 租赁合同即行终止 , 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 , 双方均应诚信履约 , 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 , 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 , 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 , 如仍不能交付 , 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 , 如有违约 , 应承担违约责任 。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 , 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 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 ,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 , 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 。一方起诉后 , 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 , 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 , 双方各执 份 , 付本 份 , 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 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竞得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 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 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_________ , 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