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13)


4、因情况发生变化 ,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 ,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 , 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 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 , 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 , 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 , 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存档一份 , 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鉴证机构:(签章)
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 ,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 , 经协商一致 , 达成协议如下 。
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 , 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 , 同意购买该资产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 。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 使用年限 年 。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 , 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 , 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 , 由甲方自行处理 。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 , 由甲方予以处理 , 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 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 , 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 。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纠纷 , 由甲方负责处理 , 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