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五 )


第3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 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
第3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 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 否则 , 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 。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
第3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 ,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 ,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3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 ,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 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 ,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
第4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 , 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
甲方签字:(出租人)刘仨
住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岭镇峨岭村二组 身份证件号码:52226197307260019 电话:13008187238 时间:2011.05.30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 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 经双方协商 ,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经营)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 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 , 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 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元 , 第二年租金为元 , 第三年的租金为元 , 第四年租金为元 , 第五年的租金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