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四 )


一、煤矿矿主的管理
煤矿矿主是一矿之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指挥(董事长),煤矿企业只有矿主说了算,而现在政府的管理是煤矿矿长负责制,现在一般都是矿长负责组织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矿主负责管理矿外的关系协调,如今的煤矿矿主都是幕后“摇控”指挥,矿长都是聘请的,矿主长期不在矿,加上资金的大量投入,矿主不得不向煤矿矿长及管理人员施加完成每月煤炭产量的压力 。而矿主通常是不懂煤矿,很少下井,甚至从来不下井,对煤矿井下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情(矿主其实很怕发生事故,但更怕企业亏损,煤矿井下的安全管理矿主并不知情,不知者无罪,无知则无畏) 。煤矿矿长明知井下由于安全原因不能盲目生产,完不成当月的煤炭产量,但迫于矿主的压力,不得不铤而走险 。矿长没有实权,经济权在矿主手上,矿长只要不听指挥,可以立刻让矿长“下马”,而矿主挣了钱,矿长不干了,再多花点钱请一个就是,所以现在的煤矿矿长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摆设,形同虚设,换句话说:万一煤矿出了问题,是你矿长没有管理到位,由你矿长承担责任,于矿主无关,矿主大不了就是多花点钱摆平事故 。而在事故责任追究当中,也是查矿长没有管理到位,并不会查矿长为什么没有管理到位 。现实的这种状况是造成煤矿事故的主要危险源 。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
1、煤矿矿长必须是煤矿矿主(董事长),办理各种证照时必须采用矿主实名制,实现利润与风险平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瞎指挥、乱指挥 。
2、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日常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力度,随时给矿长和矿主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利弊意识 。
3、煤矿企业出了事故后,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采取硬手腕,直接处理矿主,消除矿主有钱买替罪羊的念头,从而增强其安全意识,让其它煤矿也受到教训 。
4、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行政处罚力度,事故出于麻痹、松懈,安全源于警惕,矿主为了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置矿工生命安全于不顾,让矿工家破人亡,就应该加大对矿主的行政处罚(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让矿主倾家荡产,要起到个震摄作用,杀一警百,要让所有的煤矿矿主都吸取事故的严重后果、教训,即使矿主花钱买个替罪羊,避免牢狱之灾,但巨额的行政处罚,足以让矿主心惊胆战、不寒而栗 。
5、政府现在出台的煤矿矿长必须持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文凭的人才能担任,我认为某种程度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煤矿幕后指挥是矿主,所以我认为根本还是在于:要让矿主来担任矿长,要提矿主安全意识和管理素质,矿主可以不懂煤矿专业技术知识,但矿主不能瞎指挥、乱指挥 。
煤矿安全生产|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二、煤矿工人的管理
煤矿“三违”其中一条就是违章作业,井下工作永远都是矿工在做,要消除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就得从煤矿职工抓起 。煤矿井下的实际情况,只要下过井的人都知道,井下环境相当恶劣,危险系数也大,很多人都不愿意下井,至使煤矿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缺少高素质人员,煤矿也只有以高工资来请煤矿工人,这也是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工资比其它行业工资捎高的一个原因 。现实的煤矿企业职工,大多都是低素质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许多职工不识字,更谈不上煤矿职工自学提高自身素质的问题,更有部分素质差的职工甚至分不清矿老板是不是在违章指挥,因为无知则无畏,更谈不上自己是不是已经违章作业了,所以要从根本上提高煤矿职工素质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说句心里话,煤矿工人真的是很伟大“活在阳间、工作在阴间”,真的可以说是最苦、最累、最危险的作业人员,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
1、光对职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是不够的,因为他们基础太差,还应该多开会,多讲解事故案例,多吸取事故教训,让职工从骨子里畏惧事故、畏惧违章,逐渐的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消除违章作业 。
2、坚持每班进班前讲安全隐患,讲注意事项,让安全生产的警钟长呜不息 。
3、煤矿管理人员要加大煤矿自身检查与处罚力度,发现职工违章作业,应铁脸无私,进行处罚,表面看是严,但实际上是爱,是执行“三不伤害”的最好办法 。
三、煤矿管理人员的管理
煤矿管理人员是煤矿企业自己管理,不应该在这里浅谈,但我曾经也是煤矿管理人员,谈点建议给煤矿矿主,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现在规模稍大的煤矿企业都是成立煤业集团公司,煤矿管理人员大多都是聘请的;而乡镇煤矿则大多是私营合伙股份制企业,从矿主到矿长、副矿长、再小到值班长都有股份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其实真真正正是煤矿管理人员在抓,矿主是总指挥,矿长是执行总指挥,而副矿长及管理人员则是分管领导和具体实施人,细化到了每个班每个组以至每个工作面,安全生产时时刻刻都离不开煤矿这些管理人员,只要管理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漏洞,就容易形成隐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为此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