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13)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
未采取前款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
(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
(十)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 。
劳动者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
(十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
【相关问题】
一、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哪些安全要求?
【答】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
二、在有毒作业环境中配置服务半径多少?
【答】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要求:“有毒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
HG20571要求“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
三、企业的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何种颜色的区域警示线?
【答】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 。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 。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
现场警示线的设置包括三种颜色,分别是红、黄、绿 。
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在职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 。将危害源与其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 。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