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政府令第97号( 六 )


5、停止提取适用工伤认定调查费,若国家有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后再遵照执行;暂停提取使用工伤预防费用,待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布具体管理办法、我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再按照新的工伤预防费提取、使用标准和管理规定执行;工伤康复费提取、使用和管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
五、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1、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2、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
六、工伤办理程序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4、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5、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
【相关问题】
一、陕西省七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答】陕西工伤7级的主要补偿是: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15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二、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吗?
【答】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不过只能享受交纳工伤保险以后发生的工伤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