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本10篇( 四 )


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
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 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
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 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 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
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0元 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状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 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
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
第九条:其他
1、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 。
招待费管理制度 四:
公务接待及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状况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
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
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
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 。
二、公务接待资料
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 。
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
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务必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 。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 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 。
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 。
三、公务接待标准
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 。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约原则 。
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 。
四、接待工作的管理
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 。
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
五、审批程序
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 。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