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本8篇(22)


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
(3)要理解本部的业务培训 。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
(六)基本权力 。
第六条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
(5)理解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
(6)理解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
(8)理解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
(10)理解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
(11)理解带给必要的情报 。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带给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
(八)商品计划
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
(1)商品构成计划 。
(2)商品陈列计划 。
(3)毛利计划 。
(4)销售促销计划 。
(5)广告宣传计划 。
(6)进货补给计划 。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
(九)商品供给
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
第壹拾条有关提成计划资料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
(十)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
(十一)退货的处理
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 。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 。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必须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