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38)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 。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 。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资料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每一位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此外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要将会议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前10日公告 。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
第十二条: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构成的决议其务必服从 。若该业主提前三天向业主委员会秘书提出请假申请则在业主大会闭会后的三天内秘书务必将大会会议资料通知该业主该业主仍可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对会议资料进行投票秘书务必将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数重新进行整理 。若该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书面意见则视为其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 。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能够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出席会议时须向业主大会带给业主书面的委托书 。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能够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地点能够是固定的也能够是不固定的会议形式能够采用群众讨论的形式当场由业主委员会秘书记录最后构成决议也能够是业主委员会秘书给每位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随后根据业主的书面答复进行整理最后按本规则所约定的计票方法统计业主的投数最后构成大会决议该决议在3天之内秘书务必在公告栏内公告 。
每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务必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业主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的时间能够确定为每年年初的月日和年末的月日 。特殊状况时间若有变化秘书另行书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