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37)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五章: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六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七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八章:效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 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 。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能够连选连任 。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副主任为:秘书为:.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务必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能够是电话会议、也能够到小区的固定场所群众讨论也能够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
第九条: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会议召开3天前由秘书电话通知每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