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四 )


5、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应注意的问题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在务必条件下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房屋此种出租行为即为转租 。但转租在租赁范围时间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有之前租赁合同的限制即转租的租赁条件不得大于作为本次出租人即上手承租人于上手租赁合同中取得的租赁条件主要指租赁范围时间等超出部分无效 。另外在转租房屋时需要取得所有上手同意本次转租关系的证明该同意证明能够采用两种形式:上手租赁合同中已约定承租人有转租权或者所有上手直接对本次转租带给同意证明 。若未取得所有上手对此次转租的上述任何一种同意证明未同意转租的上手随时有权解除与其存在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则此后所有转租关系均将被相应解除 。
6、租赁登记的重要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但承租人应于之后要求将该租赁合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 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至此该租赁关系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签订租赁合同后该合同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固然有效但如果此前于该房屋上已实际存在租赁关系或此后房东另行与他人设定租赁关系且若该租赁关系经过备案登记则承租人无法对抗已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即实际由经过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取得承租权 。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最后对于租赁期限内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房屋的维修职责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承租人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待租期届满时增添的设施、设备的归属、补偿问题等双方也应有明确约定以防在出现争议后相互扯皮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