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里的“上阕”“下阕”是什么意思?( 四 )


拗救就是当本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使用“仄声字”而形成“拗” , 为了声律和谐 , 就要在本句或是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把本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
拗救有三种情况:(1)本句自救 。
七言的第三字拗 , 第五字救;五言的第一字拗 , 第三字救 。
例如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换作仄声字 , 那么在第五字就将该用仄声字的换用平声字 , 例句“双鬓向人无再青” 。
在“平平仄仄平”中第一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 , 那么在第三字位改用仄声字为平声字 , 变成“仄平平仄平” , 例句“故园芜已平” 。
从例句中我们发现五言第一字有拗就要救 , 但没有提到七言的第一字 , 因为七言的第一字的位置不是很重要 , 所以我们不要求对第一字进行补救 , 但适当时候可以考虑平仄和谐 。
(2)对句补救 。
七言出句(一组律句的上句 , 下同)的第三字和第五字以及五言出句的第一字和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 , 那么我们就要求在对句(也就是一组律句的下句)相对应的位置将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
例如“平平仄仄仄平仄”的第五位该平用了仄 , 那么对句格式就是“仄仄平平平仄平” , 也是在第五位将仄声字改用平声字;再如五言“仄平平仄仄” , 第一位该平而用了仄 , 那么对句就是“平仄仄平平” , 也是将第一位仄声字换用平声字 。
例句:李白《秋浦歌》“不知明镜里 , 何处得秋霜” 。
必须要提醒的就是没有平拗仄救的 , 这是为了避免孤平而制定的规则 , 也就是当上述出句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 , 不能在对句相对应位置将平声字改用仄声字 , 一般这种情况要求本句自救或是变成大拗采用另一种救补方式(关于大拗我们单独列出来分析) 。
(3)本句自救 , 同时对句相救 。
例如苏轼《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篱短 , 溪柳自摇沙水清” , 出句第五位“竹”仄声拗、对句第三位“自”仄声拗 , 作者在对句第五位将该用仄声字的时候换用平声字“沙” , 这样既救了出句的拗 , 又救了本句的拗 。
(4)大拗 , 本来本部分内容可以在上三小类中可以解释 , 为了更好地分析 , 我们将这部分单独列出来 , 因为这部分也是很多诗词楹联爱好者急需学习和要掌握的 。
大拗的格式其实只有两种 , 也就是(五言就是除掉括号内的两个字 , 也就是七言除掉前两个字):(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种就是出句七言的第六字(五言的第四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 , 在对句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将该用仄声字的用作平声字 , 这就是错位补救 , 以使平仄声和谐 。
第二种我们看到对句的格式不变 , 只是出句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 , 同时将七言本句的第六字(五言的第四字)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 这就是本句临字补救 , 其实这也是规避三仄尾的一种做法 。
这种律诗的大拗句(出句)运用还是比较多的 , 通常被诗人故意安排在律诗的第七句 。
3、律诗中的拗句和楹联中的拗句(1)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
律诗是有拗就要救 , 但由于楹联只有上下句 , 没有其它律句相映衬 , 故关于拗救部分的小拗通常不要求在楹联中使用 , 也就是说楹联中的小拗可不救 , 只要整体平仄声和谐即可 。
例如“平平仄仄仄平仄” , 律诗要求对句格式为“仄仄平平平仄平” , 如果对句不进行拗救仍然是“仄仄平平仄仄平” , 我们讲此诗句就不合律 , 但在楹联中不能属于出律范畴 , 只要对句仍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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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思》白居易 汴水流 , 泗水流 , 流到瓜洲古渡头 。
吴山点点愁 。
思悠悠 , 恨悠悠 , 恨到归时方始休 。
月明人倚楼 。
《长相思- 枉凝眸》老街味道 人当秋 ,  月当秋 ,  秋恨秋离水自流 ,  青丝化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