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阳人才补助政策,揭阳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发展,推动我市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新高地,市级财政从2021年开始,每年投入6000万元(其中知识产权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逐年增加投入,至2025年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亿元,用于扶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 。
第一条 扶持对象
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联合体) 。
第二条 支持科技攻关
(一)围绕落实我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成果产业化和重大公共平台建设 。该项设立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3个层次,重大专项每项支持10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50万元、引导项目每项支持20万元 。
(二)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支持,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点领域项目,市财政按照国家或省支持资金50%标准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 。
第三条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一)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四上企业”(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和资质内建筑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非“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非“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二)对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
(三)对引入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上一年度引入数量,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
(四)自本办法实施起到2025年,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累计增长达100%及以上,期末销售(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期末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 。
第四条 实施科技后补助和配套奖励
(一)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
(二)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个补助80万元,获得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每个补助60万元,获得科技部和科技厅备案的星创天地每个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面积补助,按县(市、区)实际补助的50%进行配套补助,每个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省运营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省的实际补额的50%进行配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