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阳人才补助政策,揭阳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四 )


(三)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国家奖励额度的100%给予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省奖励额度的50%给予奖励 。
第五条 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一)市财政投入一定资金,推动设立首期规模2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
(二)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与有关银行合作共担风险,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 。合作银行可为每家科技型企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
第六条 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每年市财政投入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 。支持省市县科技阳光政务平台对接,强化全市科技系统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专项培训和业务拓展活动以及科技报告、科技情报分析、项目管理服务、项目评估、RD等创新指标运行监测等创新服务活动 。
(二)每年市财政投入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科技服务资源,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发展需求,开展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 。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创业文化,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 。
第七条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一)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和驰名商标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扶持资金 。
(二)对获得授权的PCT国际专利、中国发明专利给予官方费用资助及每件2万元和0.5万元的奖励 。
(三)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后补助 。
(四)实施高质量专利培育工程,支持创新型企业创造高质量专利,择优扶持企业核心技术专利项目,每项支持20-30万元 。
(五)对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按照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资助,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的贷款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实际贷款额度的0.5%给予一次性评估费用资助,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的评估费用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资助,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实际贷款额度的1.2%给予一次性费用资助,同一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按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