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人才补助政策,防城港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第十七条 属于我市引进的高层次柔性人才 , 在我市的服务期限不能少于5年 , 聘用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第十八条 引进人才个人及相关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 如弄虚作假 , 将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考核机制 。对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 , 可享受安家费补贴的 ,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 根据考核结果分5年平均给付 。考评为优秀或称职(合格)等次的 , 按100%发放年度安家费补贴;考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 按50%发放年度安家费补贴;考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 不发放年度安家费补贴(不再补发) 。
第五章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落实的程序
第二十条 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申报发放程序:
(一)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如实填写《东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表》;
(二)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本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 , 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市财政局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补助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5年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 再由用人单位发放到人才手中 。
第二十一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免试入编程序:
(一)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如实填写《广西东兴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入编申请表》;
(二)经市本级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核;
(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 获得事业单位编制 。
第二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程序:
(一)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如实填写《东兴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表》;
(二)由市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就业意向及自身条件给予安置工作 。
第二十三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 如实填写《东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
(二)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 , 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 。
第二十四条 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奖资金审批程序:
(一)在我市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 , 且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资助或奖励的人员提出申请;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及金额进行初审 , 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市科技局将专家组审定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