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承包合同( 二 )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杂物房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陆仟伍百元整(¥6500) 。房款由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当日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
三、该房屋在移交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在移交前结清,甲方还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
四、甲方应保证该杂物房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买卖条件 。该杂物房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与债权债务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
五、若开发商向乙方收回或封存该杂物房,由甲方将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 同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方各执一份 ,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现住址:现住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
一、原杂物房购房合同或能体现杂物房的原始凭据(原件)
二、身份证、户口本核原件留复印件

杂物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 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市××新城销售开放区、一期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特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承包项目地址:××市××新城
第二条、承包方法:采用由乙方包工 , 甲方提供物料、工具、设备的方式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清洁使用的水电 , 并提供贮物室一间供乙方放置清洁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 , 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 , 费用由乙方自理 。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 , 对破坏小区清洁形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 , 对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 ,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 以便处理 。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 , 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
4.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 , 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 。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 , 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本项目现场 , 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见合同附件)提供清洁服务 。指定现场主管人员 , 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服务工作 , 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 , 及时处理甲方投诉 , 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 , 配合、协调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