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承包合同( 五 )


(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清洁服务费用;
(3)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 , 或因清洁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 , 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承包费用之50% , 第二次发生除罚金之外 , 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
3.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 , 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 , 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前三个月每日的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个 , 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个、每月累计不超过×××个 , 每季度累计达到×××个轻微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个月后 , 每日的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个 , 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个、每季度累计不超过×××个 , 每季度累计达到×××个轻微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4.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 。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 , 否则 , 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 并有权追究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
第十条、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 , 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 , 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 , 需增加/减少费用时 , 由双方协商议定 。
3.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 , 甲方免费提供甲方所用无线频道供乙方使用 , 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 , 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
4.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 , 每月免费提供60小时/人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 , 灵活调动安排使用 。
5.其他未尽事宜 , 由双方协商解决 , 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 , 交由当地仲裁机构处理 。
6.本合同一式两份 , 每份连同附件共四页 , 双方各持一份 , 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
7.本合同下列附件1—2与合同正文同为合同之组成部分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杂物承包合同】日期:20xx年x月x日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