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作合同( 七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合作合同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 。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营销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与甲方共同开拓、营建、发市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原则 。
2乙方应服从甲方为协调全国市场而做出的经营方向调整 。
3、乙方应将客户资料(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及市场销售情况等资料完整的保存并定期传送至甲方,从而有利于甲方对市场进行分析,更好地掌握市场动态 。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技术、商业秘密,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擅自向非合同方进行泄漏或转让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不得有抵毁产品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
三、结算方式及运输费用:
甲方实行现款结算、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一次一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
四、退货与换货:
1、非甲方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 。
2、乙方调换产品以当年度(起始日为乙方付款日期)为限,跨年度甲方不予调换 。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或清算,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
六、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北京市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最终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及制度,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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