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五 )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 。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冠城大厦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路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类除外,以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预算书为准 。
1.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设计费用另计 。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
1.6 工程结构:框架
1.7 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为25,000 平方米 。
1.8 总工期:暂定10个月(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
(样板房装修时间除外,以样板房验收后进场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