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8)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 具体标准为: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 , 严禁违章作业 , 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 减少职业危害 。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 ,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 , 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 对乙方提供保护 。
第二十二条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 乙方有权拒绝 , 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 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 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 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第二十五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 , 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 , 变更劳动合同 , 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 签订变更劳动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
第二十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 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 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