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 五 )


11.3乙方委托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付工程款 。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
第十四条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
第十五条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
第十六条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附件一《合同单价明细表》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 。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