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木材纸张引起的火灾属于哪类火灾( 三 )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
扑救E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 。
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
【木材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木材纸张引起的火灾属于哪类火灾】扑救F类火灾可选择便携式食用油专用灭火器或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系统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灾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 , 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 ,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