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如何写?( 六 )


(三)征地补偿标准低 , 使用和分配也不规范
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低 , 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所获收益比重过大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无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三是征地补偿收益使用、分配不规范 。四是集体土地流转中国家与集体、集体与农民利益分配关系不确定、不规范 。
(四)产权的激励功能不明显
由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没有长期化保证 , 土地承包期短 , 政府又可以对已经用承包制承包的土地随意调整、限制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以及采取行政方式更改土地承包经营 , 使农民难以形成长期的生产积极性 , 限制了经营预期 , 结果对农民而言没有形成必要的土地投入激励机制 , 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框架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 应当从我国实际出发 , 根据我国农地资源及人地关系的特点 , 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 , 寻求建立以新型的产权关系为特征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 , 构建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 显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权能 , 使农民拥有有效的土地产权 。
(一)明确农民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
首先是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关系 。农村集体应当是为一定物质、经济的利益而聚集形成的 , 集体的意志应当是其成员的共同的意愿指向 , 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