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娄底人才补助政策,娄底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2021年娄底人才补助政策,娄底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和招才引智力度 , 着力集聚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发展急需人才 , 促进我市科学跨越发展 ,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坚持“急需紧缺、专业对口、注重实绩、严格把关”的原则 , 采取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智力引进与项目引进并重等方式 , 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配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
第三条强化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集聚人才的主体地位 , 积极推行“人才+项目”的引才模式 , 重点引进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集群发展的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 引导高层次人才向科研、生产和基层一线流动 。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 , 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相关政策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事业单位、税收上缴市财政或在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 , 从娄底市以外的地区、单位和国(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
第二章 引进对象
第六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 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 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 , 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实际,特别是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食品、金融服务、建设规划、文化创意等行业急需的人才 。引进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战略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
(二)优秀人才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三)专门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以上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政府专利奖、创新创业大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 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的专利、专有技术并可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我市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急需的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