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 四 )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 。丧假假期为1-3天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 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2021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 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 新历年第一天 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 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 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