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 五 )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
综合事务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三: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 。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