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勤制度10篇( 三 )


二、工作纪律
(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
(二)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
公司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包括公司总工办、综合部、财务部、经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行政职能部门周六、周日为正常公休时间 。
(一)公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
四、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员工实行打卡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上午:9:00以前(夏季8:30前)午休:12:00下班:17:30以后 。
2、公司总工办两位负责人每周务必在办公室出勤三天半;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务必在办公室出勤五天半否则视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从工资扣除100元旷工一天扣除200元
3、迟到、规定:员工上班时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 。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总工办、副总/总经理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30元(总工办、副总/总经理扣60元)一个月内迟到2次以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可免于经济处罚 。
4、旷工、早退规定: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的即为旷工凡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私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计旷工一天漏打1次卡计旷工半天漏打2次卡计旷工一天旷工一天从工资中计扣100元半天从工资中计扣50元 。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加班时间从18:30以后开始计算凡加班者次日上班时间可相对往后延迟延迟时限为加班时限的百分之五十(加班2小时次日上班时间延后1小时)当日加班时长超过6小时次日上班时间为13:00 。凡加班者次日来上班时均需要到综合部签字备档 。
五、请假程序和种类:
(一)员工请(休)假应先依规定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经审核完毕后将请假单上报考勤部门备案方可休假(休假前离岗、休假后到岗均需打卡)若遇特殊状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 。
(二)员工如遇特许状况(交通阻塞除外)不能按时到岗因公务在外不能回公司打卡应于上、下班前打电话通知综合部经理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
(三)员工请(休)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内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三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董事长)签字批准 。
(四)凡因故请假者无论事假、病假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应按实际天数计扣基本工资 。经有关领导签批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依据请假条核计考勤 。无假条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所有请(休)假单据均由综合部存档备查 。
(五)部分负有外勤任务的工作人员如确有公务外出不能及时赶回打卡应提前打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再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员登记并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