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教育信息港官网入口地址( 三 )


(四)签订就业协议 。
招聘单位现场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
(五)考察 。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六)体检 。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
(八)办理聘用手续 。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和华南师范大学网上公布 。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执行 。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
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见《招聘联系电话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