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怎么写?( 六 )


(四)挪用、贪污城市园林资金的;
(五)枉法作出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的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地(不含林业用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及广场绿地等;
(二)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和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地;
(五)风景绿地,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六)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区级公园外的其他绿地 。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园林设施,系指城市园林绿地内的亭、台、楼、廊、道路、桥梁、雕塑、碑记、花架、护栏、水面、动物笼舍、说明牌等园林建筑和娱乐、卫生设施 。
第四十六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 。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市政府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
第三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市园林处、市绿化办负责具体实施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市民,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未完成绿化义务的,按所缺绿化项目缴纳绿化费,所收取的费用重点用于发展绿化事业 。
第六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努力创建花园式、园林式单位 。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侵占绿地、损害树木花草及设施的行为 。
第八条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或修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第九条《怀化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