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怎么写?( 九 )


第二十五条请假程序
(1)凡请假者,本人须填写请假单,其中请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工伤假者,需附交市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书 。因公或探亲等事宜在外地患病,必须持有县(农村)或市级(城市)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按照审批权限经审查批准后,交本部门考勤员登记存查,此时,请假人员方可按批准的假期休假 。否则,休假无效 。
(2)如遇特殊情况(事故、急诊)不能预先请假者应在事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
(3)病事假期满后,应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病、事假,提前病愈、事毕者,亦应提前销假 。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假期者,应在上次假满前(在外地写信请假,以邮戳为准),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经正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
第二十六条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5天以内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请假5天以上,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级领导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教师请假还须报教务处备案 。
(2)中层干部请假的:副职请假3天以内,由正职批准,超过3天,15天以内由主管院级领导批准;正职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院级领导批准 。正职请假超出3天、副职请假超出15天,按归口分别由书记、院长批准 。
(3)请假人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应及时返回并销假 。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院内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
附件:
1、教职工请假单;
2、教职工销假单;
3、邯郸学院教职工考勤汇总表;
4、长期病假登记表;
5、开学报到情况统计表 。
2009年6月30日
主题词: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送: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发:各系院部、各处室、各单位
邯郸学院党政办公室2009年6月30日
【xx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怎么写?】(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