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本10篇(12)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 。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
(6)因重大突击项目务必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 。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 。解释权归行政部 。
【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本10篇】招待费管理制度 十: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
二、招待的资料
招待的资料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