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词解释( 十 )



因家家都没过大年节,便决定在初四夜补过 。以后为了纪念那段惨痛的历史,民间相约以除夕为小年夜,正月初四为“大年夜”,亦称“做大岁”(仙游则是在初五“做大岁”) 。并以正月初二为“探亡日”,这一天互不登门,以示对死难亲人的哀悼 。

后来因感到春节期间互不登门,终究不便,就变通为初一日如已到亲友家拜年过,初二日就不必忌讳了 。

“白额春联”

全国各地春联均为一色满红,唯独兴化春联有一段两寸长的白色联头,红白相间,格外醒目 。

相传清兵入关后,实行高压政策,滥杀无辜,不少人家因办丧事贴了白联 。时值春节,清廷又强令家家户户贴红联,以饰“国泰民安” 。有人在贴红联时,有意让门上的白联露出一小截,以示心有余哀 。各家起而效之,遂成“白额春联”习俗,流传至今 。

“敬天公、贺正”泉州过新年风俗

正月初一,常称为“过年”、“过新年”,可见“年”既是时间单位,也是节日名称,是年与年之间的大节 。年是我国民间古老而又最为隆重的节日,尧舜时称“载”,夏代称“岁”,商代称“祀”,周代起称“年”,沿用至今(其间只有唐玄宗、唐肃宗二帝时一度称“载”) 。过年的时间自汉武帝时确定正月为岁首,即以正月初一为新年,又称“元日”;又因此日始于旦,也称“元旦” 。辛亥革命后改行公历,以1月1日为元旦,于是原称为“元旦”的农历正月初一即改称为“春节”,但仍习称为“年” 。

过年

从正月初一到十五,泉州称为“过年”,要待过了十五,“年”才算过去了 。民谣云:

“初一场,初二场,初三无姿娘(姿娘意为妇女,此日妇女不上街);初四神落地(灶君从天上汇报回来);初五舀肥(掏粪便,农事开始);初六隔机(整理织布机,隔开经线与纬线,妇女们开始织布);初七七元(人日,取菜、果等七样做‘七宝羹’);初八完全(年糕吃完了);初九‘天公生’;初十好食天(指天气寒冷宜在家饮酒);十一请女婿;十二倒去觅(妇女再回娘家探望一下);十三吃糜配芥菜(糜即稀饭,连日吃腻了酒肉,改改口味);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丸;十六‘地妈’生;十七‘那怎生’(节日就这样过去了) 。”

敬天公

子正之时(零点)一到,四处爆竹声响成一片,人们即在家中厅堂设案,摆上三牲、果合、清茶、金楮等供品,燃三炷清香,点烛,恭拜“天公”,敬祀祖先 。这种祭祀一直持续到初四 。

开正

除夕之夜守岁至深夜12点钟响,迎来了新年黎明,在子正之时“敬天公”的同时,家家户户燃放爆竹,开门迎春纳祥,俗称“开正” 。

贺正

清晨,无论男女老少,纷纷起床盥洗,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 。早餐合家吃面线加鸡蛋,吃蛋去壳,意在除霉气,迎吉祥,面线则象征福寿绵长 。早餐后即出门走访邻居亲友,笑脸相迎,首次见面皆要互道“恭喜”,俗称“贺正”,亦拜年之意,一直到元宵 。有客上门,要奉上糖果、蜜饯,或喝甜茶、咖啡,让客人“甜一下”,以示有个甜蜜的开端 。

团拜

清乾隆《泉州府志.风俗志》引宋代郡志所载云:“元正贺礼,乡老相约聚拜,省往复之烦 。郡守、县令率僚属会焉 。旧于贡闱,后于承天寺,至淳祐间(1241一1252年)乃即泮宫 。邻里则各于侧近庵宇,会集齿长,岁推一人,具酒果为礼 。今此礼废 。”解放后又恢复 。

压岁钱

未成年晚辈给上辈拜年,上辈给一“红包”作为压岁钱 。

禁忌

正月初一,新年伊始,凡事以纳吉迎祥为准则,禁忌很多:

忌饮茶水,忌吃稀饭,如此即可避免以后外出“半途遇雨” 。

早餐吃干饭,以整叶煮的菜为佐,俗称“长命菜” 。

忌打骂孩子,忌和别人吵架,忌说不吉利的话,不得讨钱逼债 。

忌操刀切物,以示戒杀 。所有食物如须刀切者,除夕即已准备周全 。

忌用扫帚扫地,意谓新年迎祥纳福,惟恐一扫而空 。

忌穿旧衣裳,要穿新衣,曰“去旧迎新”;忌赤足,行走时足被刺伤即为不吉 。

忌打坏器皿、碗碟之类,否则一年福气均被破坏;如不慎打破,则将碎片投入井中以镇压之 。

除夕夜、初一夜、初五夜、元宵夜均不熄灯,寓祥光永驻 。

“种花送花贺新春”漳州过年风俗

岁幕新春前,漳州人有互赠水仙花贺新春的习俗 。其寓意是向亲朋好友送去新春的祝福,祝新春吉祥如意,万事如水仙花盛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