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员工管理制度|某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大全( 二 )


(1)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
(2)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推荐到用人部门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酒店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4)如需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
(5)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结论 。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
(6)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提供《员工登记表》进行录用 。
(7)员工报到入职 。
(8)员工背景调查 。
3.4.3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
3.4.4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
(5)员工报到入职 。
(6)员工背景调查 。
3.4.5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由酒店统一带队办理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上岗,自行办理将视为无效);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4.6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交纳制服和风险抵押金(领班级以下交纳300元;主管级交纳2000元;助理级交纳5000元;经理级交纳1万元)
(2)领取员工手册及工号牌、就餐卡;
(3)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4)领制服单领取制服;
(5)领更衣柜锁匙;
(6)如有需要可申请住宿;
(7)登记是否参加劳保;
(8)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
3.4.7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
(4)根据新工资方案,普员在试用期满后由500元/月转为550元/月,在执行550元/月的基础上满3个月后可以转为600元/月,另外酒店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可再作上调 。
(5)内部员工在晋升时,其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的时间 。
3.4.8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如实填写《员工评核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 。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期间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酒店与其签定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 。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3.5 劳动合同管理” 。
3.4.9 凡有下列情况者,酒店不得聘用(已经聘用后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况者,酒店可以立即解聘):
(1)被夺公民权而未复权者;
(2)受过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4)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质恶劣,经其他单位开除者;
(8)体格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9)未满16周岁者;
(10)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教派等活动者 。
3.5 劳动合同管理
3.5.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酒店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 。
3.5.2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酒店签订《劳动试用协议书》,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酒店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
(3)实习生与酒店签订《实习生劳动协议书》,用以明确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