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员工管理制度|某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大全( 三 )


3.5.3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酒店商业机密 。
3.5.4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3.5.5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
3.5.6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酒店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离职程序进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
3.5.7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酒店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3.5.8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
3.5.9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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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员工档案管理
3.6.1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员工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入职培训考核表、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人事变动表、假期申请表;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
3.6.2 酒店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酒店人力资源部存档 。
3.6.3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 。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 。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另存妥善保存 。
3.6.4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请示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
3.7 管理职务任命制度
3.7.1 酒店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营销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
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
3.7.2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酒店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高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
3.8 员工异动管理
3.8.1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
3.8.2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酒店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
3.8.3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 。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
3.8.4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酒店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
3.8.5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酒店人力资源负责人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