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规章制度如何写?(13)


3、外出进修人员归院后带回所在进修单位出具的出勤证明及相关手续,交回医务科后,由医务科出具进修费用报销证明,方可按程序批准 。
4、工资待遇
①进修期间发放工资总额的80%(以出勤证明为具);
②归岗3年内独立开展新工作、新技术、新项目10例以上者(所开展工作必须办理准入手续并经科教组认定),补发工资总额的20% 。
6、进修期间的值班费、加班费等由所在进修医院负责 。
【休假规章制度如何写?】7、进修半年以内者报销两次(往返为一次)交通费用(仅限于汽车、火车交通工具),半年以上者报销三次 。
五、其它
进修学习前,进修人员应及时主动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进修合同,否则不予安排进修 。进修结束后一月内将进修鉴定,进修期间的学习总结及开展工作计划,一并交回医务科,否则医务科不予出具进修费用报销证明,进修期间违纪违规者除执行相应处罚外,不享受本规定之费用待遇 。进修期间请病、事假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
本办法所指学历均为第一学历 。
本办法从发布日期执行,外出进修协议后附 。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中有关条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准擅自扩大条件 。如果发现各单位隐瞒事实不报,执行规定不严格,其党政主要领导要和违纪人员受到相同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每月如有违纪人员需要扣发工资和奖金的,于下月三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分管战线领导签批后再分别报人事财政部门扣发工资和奖金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