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眉山人才补助政策,眉山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一)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市级杰出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
第八条第三条至第七条所述计划、工程、项目及奖项、荣誉称号获得者,原则上应尚在建设周期或管理期间 。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申报组织 。每年初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析编制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目录,组织各用人单位申报需要认定的人选 。
第十条申报程序 。
(一)本人填写申请表,交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初核,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签署意见;
(三)主管部门复核并签署意见,报送市人才办 。
第十一条审查把关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提出审查意见 。
第十二条审核认定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选审核认定,并发函至相关单位 。
第十三条建库管理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人才类别认定时,严禁弄虚作假 。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认定,同时取消其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不再受理其申请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县(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
【2021年眉山人才补助政策,眉山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
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向眉山聚集,助推繁荣富裕美好眉山建设,根据《“眉山优才工程”实施方案》(眉委办发电〔2021〕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按照《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菁英人才和创新人才 。所称引进人才,是指按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引进或用人单位经批准自主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
第三条人才安居坚持“突出高端、重点支持”原则,对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对个别特殊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划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其他有关机关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