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型(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十 )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 , 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 , 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 ,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 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 , 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 ,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 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 ,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包括支付违约金 , 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 , 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 , 甲方支付乙方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 , 每拖延一天 , 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
10.3 由于乙方原因 , 逾期竣工 , 每逾期一天 , 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 , 如造成损失 , 应照价赔偿 。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 其他工程为2年 。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 , 由乙方保修 。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
11.5 在保修期内 , 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 , 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 , 双方发生争议时 ,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 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