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 十 )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
4、报废 。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猜您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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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 。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
3、要按时归还 。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 。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 。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 。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 。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