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11)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 。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 。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 。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