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13)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 。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 。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 。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一、剔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