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范本10篇

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10篇)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 。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
公司财务部文件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 。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 。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