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10篇(16)


4.5.6代理商每次订货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货 。每次订货都务必签订定货合同 。发货运输方式为零担或汽运一次订货较多时可分批发货 。
4.5.7特约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商合同属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够经营其他业务 。公司
可在所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
4.5.8区域总代理的代理合同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开发自己品牌及与公司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同类的系列产品 。公司在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也不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
4.5.9代理商每年12月30日前应编制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期报告 包括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及政策变化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相关工作推荐 。
4.5.10代理商应在每季、每月按时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事业部提交销售报表、市场信息、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报告 。
4.5.11事业部建立片区经理职责制片区负责人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为其负责分管片区的代理商和客户服务包括日常业务服务、推广促销支持、技术培训支持等 。强化沟通单口对外片区内所有代理商的业务与服务需要与公司联系的工作均透过片区负责人以便服务工作的追溯和业务操作 。
4.5.12领用资料应书面申请经市场部负责人批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参照定单的多少和客户拜访量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按成本价购买 。
4.5.13代理商来访考察应书面联系销售部明确来访时间、单位、人员、职务、考察目标等具体需求公司负责带给当地交通及礼节性招待其他费用由代理商自行安排 。
4.6销售政策
4.6.1订货量在20吨、2000瓶以下的订货发货期为货款到帐后3天以内价格在规定标准内 。
4.6.2对年度或连续三年有突出业绩的代理商事业部应制定《代理商激励方案》对其实行适宜的激励政策 包括返利政策 。
4.7渠道价格管理
4.7.1渠道市场公开报价由公司统一制定发布由片区负责人向代理商传达 。
4.7.2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报价不统一发布每个产品的进货折扣价格在代理商与事业
部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详细描述 。
4.7.3渠道市场公开报价为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价格若有调整由事业部片区负责人通知代理商任何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公开报价 。
4.7.4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如最终成交价格需要有较大幅度的让价时公司可给予个性进货价格支持 。此状况下授权代理商务必在签订合同时向公司提出特殊价格申请公司书面同意并反馈后方可签订合同并享受个性进货价格 。
4.7.5在公司基于市场促销阶段执行的特殊价格及奖励政策仅限于促销时段内有效 。促销期一结束即恢复产品正常公开报价及进货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