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10篇(13)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务必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品牌的产品 。
第四条销售职责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 。销售职责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状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 。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务必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 。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资料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职责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理解退货条件 。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状况或出现不可抗力状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透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
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受训人员住宿自理 。
培训的资料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 。代理商能够对培训提出推荐 。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 。
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励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和或其他实物奖励;和或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
第十四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知识培训及指导(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优惠条件 。
第十五条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颁发的铜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