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本10篇(11)


6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职责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
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状况 各有关部门职责附后;
2.安全生产职责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其中对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考核资料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 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资料;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
其余部门参照上述资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状况进行相应调整 。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
二自评考核 。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地区 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资料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职责人的自评状况需经第一职责人审核 。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
三组织考核 。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 。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考核组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和及其安全生产职责人 。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
4.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 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状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
5.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状况 。考核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职责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