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范本12篇(18)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职责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 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
4-5、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有在必须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职责 。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 。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 。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回到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
4-11、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 含通讯费 。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 市或县内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 。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 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 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