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三 )


11、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基本的保障 。再有就是有关于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到达多少才能够开通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就应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 。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推荐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 。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到达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就应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到达使用条件就应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就应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职责 。
12、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推荐购房人选取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能够理解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能够选取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能够理解 。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就应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 。此刻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就应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就应交银行来收押 。在整个的合同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状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就应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 。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应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之陷阱
陷阱一: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 。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
对策:在签约前您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能够避免发展商推卸职责 。
陷阱二: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必须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
对策:律师推荐买家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